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8月课程考试《行政法学》作业考核试题[答案]满分答案
《行政法学》期末考试A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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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答题(每小题 10分,共50 分)
简述行政的特征。
简述行政主体的含义。
简述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
简述行政复议的特点。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8月课程考试《行政法学》作业考核试题[答案]多选题答案
二、论述题(20分)论述我国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三、案例分析题(30分,每小题6分)
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
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事,选举乙为董事长的决议。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
其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
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
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章程、经过公证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问题:
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
2.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
3.如何确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有何不同?
4.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
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8月课程考试《行政法学》作业考核试题[答案]历年参考题目如下:
吉林大学于2000年6月12日由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8月29日,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并入吉林大学。目前,吉林大学不仅已成为我国办学规模最大的高等学府,而且是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的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也是"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吉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专升本怎么样?
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以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为研究对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接受行政管理的系统训练,兼具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知识,具备较高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交际等能力,毕业后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管理规划、外事交流、宣传策划、机关管理、人事管理、高级文秘等工作。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考试科目:
行政法学、市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秘书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领导科学、人事行政学、公共财政学、管理心理学、公共政策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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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入学及条件:
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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