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大 8838法律文书 网上在线形考作业
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提审的民事案件,在判决书的主文之后,不写[]
A.
诉讼费用的负担
B.
书记员姓名
C.
日期
D.
正确答案:C
正确答案:C
正确答案:D
正确答案:C
正确答案:D
正确答案:B
正确答案:C
正确答案:B
正确答案:C
正确答案:A
正确答案:D
正确答案:C
正确答案:C
正确答案:A
正确答案:D
合议庭成员姓名
A
仲裁调解书的效力相同于[]
A.
仲裁协议书
B.
仲裁申请书
C.
仲裁裁决书
D.
仲裁答辩书
C
写作辅题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继承公证书。
被继承人王X文生前立下了下列一份遗嘱,申请XX市公证处予以公证。遗嘱原文如下 王X文,男,72岁,北京市人,汉族,现住本市XX区XX小区5号楼808号,原为XX大学离休教师。本人有现在居住的单元楼房一套,共三室一厅,100平米。另有存款15万元。医学书籍约两万册。另有部分室内家俱及家用电器。本人妻子已然去世多年,共有二子一女,也已分居单过。为使自己百年之后,子女间不致为遗产发生争执,现立下遗嘱如次三室一厅住房由二子一女均分,可按当时的市价评估后变卖,价款由三人均分,也可由子女中愿买者出资购买,将卖款分给不买房的子女。存款可分为三份一份为7万元,分给对我本人照顾较多的女儿王云,另两份各为4万元,由二子王刚、王良平分。医学书籍无偿捐赠给我所在的学校图书馆。家俱已使用多年、价值不多,也可留给女儿。该遗嘱于本人过世后由XX律师事务所负责监督执行。 立遗嘱人王X文(签名并盖章) 二OO二年十月五日 附 被继承人王X文,男,72岁,北京市人,汉族,原为XX医科大学教授,住本市XX区XX小区5号楼808号。 继承人王刚,男,56岁,北京市人,汉族,现为XX贸易公司副经理。 继承人王良,男,43岁,北京市人,汉族,XX大学讲师。 继承人王云,女,35岁,北京市人,汉族,XX中学教师。
遗嘱继承公证书
被继承人王╳文,男,72岁,北京市人,汉族,原为╳╳医科大学教授,住本市╳╳区╳╳小区5号楼808号。
继承人王刚,男,56岁,北京市人,汉族,现为╳╳贸易公司副经理。
继承人王良,男,43岁,北京人,汉族,╳╳大学讲师。
继承人王云,女,35岁,北京市人,汉族,╳╳中学教师。
公正事项,遗嘱继承权
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被继承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被继承人王╳文生前立下了下列一份遗嘱,遗嘱原文如下
王╳文,男,72岁,北京市人,汉族,现住本市╳╳区╳╳小区5号楼808号,原为╳╳大学离休教师。本人有现在居住的单元楼房一套,共三室一厅,100平米。另有存款15万元。医学书籍约两万册。另有部分室内家具及家用电器。本人妻子已去世多年,共有二子一女,也已分居单过。为使自己百年之后,子女间不致为遗产发生争执,现立下遗嘱如次三室一厅住房由二子一女均分,可按当时的市价评估后变卖,价款可由三人均分,也可由子女中愿买者出资购买,将卖房款分给不买房的子女。存款可分为三份一份为7万元,分给对我本人照顾较多的女儿王云,另两份各为4万元,由二子王刚、王良平分。医学书籍无偿捐赠给我所在的学校图书馆。家俱已使用多年、价值不多,也可留给女儿。该遗嘱于本人过世后由╳╳律师事务所负责监督执行。
立遗嘱人王╳文(签名并盖章)
二00二年十月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
写作辅题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
市振华中学与该市福星家具厂订有加工定做学生课桌500张的加工合同。合同规定于2001年8月15日交货,每张加工费80元,木料费100元,并要求每张桌面加贴塑料贴面。塑料贴面由学校供应。合同中订有仲裁协议,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申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福星家具厂因故晚供货三周,影响了学校安排新生使用的工作。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学校要求福星厂赔偿违约金(加工费的3%),福星厂以学校提供的塑料贴面迟到5天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振华中学决定向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书一份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申请人市振华中学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温,校长。 被申请人市福星家具厂 法定代表人刘,厂长。
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材料是[]
A.
询问笔录
B.
法庭审理笔录
C.
调查笔录
D.
评议笔录
写作主题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02年8月22日下午,一场大雨过后,XX省XX市XX镇XX村村民张XX到村边的一条小河中准备挖河沙时,隐约看见不远处一堆废弃的沙石堆里好像有只人手模样的东西.他心头一惊,急忙到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接报后,XX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了日22专案组,由副局长宋XX任组长,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侦查,专案组弄清了案情,于2002年9月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李某抓获并以其涉嫌故意杀人罪予以刑事拘留,9月13日,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原来,死者是该村村民赵某,39岁,未婚,家中有老母和一个弟弟。赵某在村里有个情妇叫张某,是个有夫之妇,现年44岁,汉族,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家务农。据知情人介绍,前些年赵某在村里的年轻人中无论长相还是办事能力都是个拔尖儿的人物,与张某家住在一条胡同,二人经常见面,张某从心眼儿里喜欢这个年轻人,因此经常去赵家串门和赵某聊天,一来二去两人就发展成了情人关系。此后,赵某不仅将全部的收入交给了张某,而且还承担了她家里的全部农活。但是,自从2001年底张某在村里又有了ABC情人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张某开始冷落赵某。张某的新情人是本村的另一个单身汉李某(36岁,初中毕业后在XX市XX镇一家厂子里打工,1997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并被送回村里,然后就一直在家务农)。由于遭受冷遇,赵某将满腔仇恨全撒在李某身上。二人曾多次吵闹打斗。 2002年4、5月间,一天晚上李某来到张某的家中聊天时,李某说赵某这个人真可恶,每次见面总骂我,早晚我要收拾他一顿。张某接过话茬儿说别理他,哪天把他弄死算了。7月初的一天晚上,赵、李二人在村头相遇,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很快打斗在一起,结果赵被打得鼻青脸肿,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扬言早晚要废了李某。 8月16日晚上7点30分,赵给李打电话,约他到村头的河边谈谈。李在通知张某后,随带了一把匕首和一根铁棍,开着自家的农用三轮车来到河边,看到赵正在路边等候。二人见面怒火中烧,正在互相对骂时张某赶到,她一把将赵拦腰抱住,李某从车上拿起铁棍直奔赵某,对准他头部猛击下去,赵当即被击晕,一下子趴在了地上,紧接着李又抡起铁棍,对准他的后脑又砸了一下。见他躺在地上不动,张、李二人将他抬上车,将车开到了河床里。下车后,李某拿起铁锨去挖坑。很快将坑挖好,二人回头一看,赵已从车上坐了起来。这时已丧失人性的张某旱已将赵往日的好处抛在了脑后,示意李快把赵拉下车埋掉。李某连忙上前抓住赵的双腿,猛地一拖,赵的头部撞在了石头上又晕了过去。就这样,张、李二人将赵拖人坑中埋上了。经鉴定,赵某系被埋窒息而死。 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此案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于2002年9月23日以X检诉字(2002)122号起诉书以被告人张某、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XX市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了由审判长XX、代理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组成的合议庭并于2002年10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余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李某分别委托XX律师事务所律师高XX、王XX担任辩护人。高XX、王XX均以两人年纪尚轻、家中尚有老人小孩需要照顾、希望给予其重新做人的机会为由进行辩护。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己触犯我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罪不可赦,决定依照刑法第232条、第57条之规定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写作主题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芬,女,28岁,汉族,河北省县人,大学本科毕业,现任市进出口贸易公司出纳员,住市区街号,于1998年与被告王章自主结婚。王章,男,35岁,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汉族,市人,现任大学讲师,住市区居民小区4号楼503号。原被告二人系经人介绍相识,经过半年多的恋爱后结婚。婚前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两万元的家具,每人各出资50%。婚后夫妻二人感情尚好,并于2000年二人共同出资将被告所在学校分配给被告的现住房(二室一厅)买下。男方出资60%,女方出资40%。另外夫妻二人几年来尚有共同的存款5万元。但二人结婚9年多来,始终没有生育孩子。男方认为主要是女方无生育能力,女方也为此对男方心怀不满。逐渐产生感情裂痕。近半年来,男方对本校一女生李产生好感,常借辅导帮助为由而深夜才归。而且二人还经常传递书信,其中有一封李写给被告王章的信。夹在被告的书中,被原告翻出,信中有许多向被告表示爱慕之意的文字,此信已为原告拿到。二人为此时有口角。直到女方搬回娘家去住,开始分居,迄今已有数月之久。女方虽将此情况反映给男方单位,经单位领导调解数次,仍未见缓解。基于此种情况,现女方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民事起诉状一份,请求区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二人的共同财产均分;各人的衣物归个人所有。对现有住房女方不提出占有要求,但要求按市场出售价格平均分得价款。 证据有二一是李写给被告王章表示爱慕之心的信;二是被告单位负责人李出具的关于调解二人和好效果不大的证言。
下列选项中应包括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正文之中的是()
A.
案号
B.
判决结果
C.
审判方式
D.
交代有关事项
起诉书中关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当依序写明( )。
A.
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B.
.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C.
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D.
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地.身份证号码.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不起诉决定书对当事人应当使用的规范称呼是()
A.
被告人
B.
罪犯
C.
犯罪嫌疑人
D.
被不起诉人
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材料是[[]]
A.
询问笔录
B.
法庭审理笔录
C.
调查笔录
D.
评议笔录
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有据实论证,据法论证和()
A.
依据证据论证
B.
依据政策论证
C.
据情说理
D.
依据诉讼请求论证
写作辅题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
2000年12月20日下午,被告人赵X力经过镇政府门口时,看见女青年韩X英在街上走过,心生歹意,即尾随其后直至韩家门外。当晚10时许,被告人赵x力携带尖刀,窜至韩x英家,翻墙入院,打碎玻璃,闯入室内,用尖刀对韩x英进行威胁,令其不准开灯和叫喊,对韩X英实施了强奸。第二天晚10时许,被告人赵X力再次窜到韩X英家时,被韩X英的丈夫胡X仁及邻居张xX、李xx当场抓获并扭送当地Xx派出所。 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1、被害人韩X英的丈夫胡X仁及邻居张XX、李xx当场抓获被告人并扭送XX派出所时的陈述笔录和被害人韩X英的陈述笔录;2、现场勘查笔录;3、收缴被告人赵X力的作案凶器尖刀一把;4、被告人的供述,所供述的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等,与上述证据所证实的情节一致。 被告人赵X力在羁押期间能揭发他人的盗窃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 xX省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X力涉嫌强奸罪,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辩解和辩护人辩护均认为被告人为初犯,并有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Xx省xX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能够成立,对被告人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和辩护人关于有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而关于初犯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支持。XX县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照法律,以被告人赵X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法同条第三款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缉令应当由( )发布。
A.
公安机关
B.
检察机关
C.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D.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
A.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
.公民
C.
法人
D.
社会组织
写作主题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胡安诉被告胡平房产继承一案,省县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王仁担任审判长,李贵、朱才担任审判员)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安、被告胡平以及证人胡玉等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原告胡安与被告胡平系兄妹关系。被告胡平系原告胡安之兄,1960年10月5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东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工厂当工人。1967年至1973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3年至1976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9年进本乡工厂当工人至今。原告胡安,1964年11月6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西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商店当售货员。1971年至1977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7年至1980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4年到本乡商店当售货员至今。 原被告由父亲胡奇、母亲赵桂抚养成人。被告和原告分别于1984年、1986年成家。结婚后,原告住在西沟村丈夫家,被告住在东沟村妻子家,均与父母分开生活。父母仍住在红寨村靠种菜收入维持生活,从不接受子女在经济上的资助。原被告的父母原住四间旧式瓦房,1998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四间旧式瓦房翻建成四间新瓦房,室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花去万元。新瓦房由父母居住。 1999年2月,原被告的母亲病故,为母亲办理后事所花款项全部由父亲支付,原被告均未花钱。1999年6月,原被告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原被告轮流到县医院护理,尽了子女孝敬父亲的义务。父亲住院两个多月,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共花去万元,几乎用尽了父亲的全部存款。父亲去世后,原被告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丧葬费由原被告平均负担。 父亲去世不久,被告及其家人突然搬回家居住,独占了父母遗留下来的四间新瓦房。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为了照顾兄长,父母家中的衣物归被告继承,原告自愿放弃衣物的继承权利。不料遭到了被告的断然拒绝,因此,原告提起了诉讼。 原告诉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继承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因此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 被告辩称,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几千年老规矩,不能改变。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原被告系同胞兄妹,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原被告继承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原告诉讼请求合理合法,起诉的理由能够成立,县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理由显然是错误的,县法院不予支持。为此,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座落在乡红寨村组号的胡奇、赵桂遗产四间新瓦房由原告胡安、被告胡平各继承两间。 诉讼费用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交纳。 如不服县法院判决,可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本案有关证据1、乡红寨村村长王民证明材料一份;2、乡红寨村组组长张玉证明材料一份;3、原被告姑母胡玉(住村)证明材料一份。以上三份材料均证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 民事判决书签发日期为1999年12月10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A.
拘留证
B.
逮捕决定书
C.
批准逮捕决定书
D.
提请批准逮捕书
.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在写作上第一位的要求是()
A.
制作合法有据
B.
内容真实.完整
C.
书写工整.全面
D.
文字简练.突出
仲裁调解书的效力相同于[[]]
A.
仲裁协议书
B.
仲裁申请书
C.
仲裁裁决书
D.
仲裁答辩书
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生效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中的致送法院是( )。
A.
同级人民法院
B.
上一级人民法院
C.
原审人民法院
D.
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有据实论证,据法论证和[[]]
A.
依据证据论证
B.
依据政策论证
C.
据情说理
D.
依据诉讼请求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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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口头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I will live alone ___ I meet the girl I am going to marry.
下列按夹紧力源的不同,将夹具进行分类,不包括()。
一个无向连通图的生成树是含有该连通图的全部顶点的( )。